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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详细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站级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器材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浏览次数:325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站级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器材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截止时间:2021-03-05 采购编码:CBL_20210222_104627594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null-> 采购主体: 政府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站级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器材

    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站级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0-67

    2.项目名称: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站级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器材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9999.8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各类抗洪抢险救援设备器材的采购,采购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5.2交货安装地点: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4磋商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抗洪抢险救援设备器材及配套设施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及售后、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5.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交货验收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至 2020年03月0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7号 

    联系方式: 0875-221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875-221211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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